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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教育财政拨款的支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区内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监测。
(六)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指导各类学校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教育科研与实验,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七)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内学校招生计划,指导中小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职称申报聘任、人事档案、工资、离退休等工作。
(九)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学校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学校党建工作,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十三)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保卫和后勤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伍建元(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联系肇庆鼎湖中学。
黄云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财务、学校基建工程、物品采购、中小学教育经费结算、学生资助、工会工作。分管基建财务股、中小学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工会、爱心助学会。联系凤凰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
韦 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的疫情防控,教学科研、师资培训、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计算机网络安全、招生考试、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生研学工作。分管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招生办(体卫艺)。联系坑口街道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
黄剑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审批及日常管理(督查治理)、教育督导、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语言文字工作。分管教育股、教育督导室。联系广利高级中学。
梁楚银(副局长):负责政务校务公开、数字政府改革、放管服、机关内部管理、教育宣传、勤工俭学、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档案、保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综合考评、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梁顺洪(局党组成员):负责学校德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心下一代、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普法宣传教育、禁毒、军训、征兵、河长制工作。分管德育部门、关工委、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联系莲花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
冼海志(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组成员):协助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公民办中小学、托幼机构党的建设和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应急管理、校车安全、综治维稳、“扫黄打非”及“三防”(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分管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广利街道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
廖晓林(局党组成员):主持肇庆鼎湖中学全面工作。
彭志文(局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局机关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局机关作风建设、各党支部党的建设、扶贫、乡村振兴、社区结对共建工作。联系永安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
叶盛开(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协助机关党委工作,主持局机关纪委全面工作。分管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纪检监察、信访、扫黑除恶、卫生健康(计生)、团委、妇委会工作。联系桂城街道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
麦树明(局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师德师风建设、人事工作。分管局人事部门。联系沙浦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
咨询电话:0758-258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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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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