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和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街道公安、司法的领导,依法保障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在地统计、初级卫生保健、献血、民兵、兵役、侨务和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5、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做好社区救助、社会保险、养老服务、扶贫帮困等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救灾、征地、城市房屋拆迁、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7、向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429-5812530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兴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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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兴城市宁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公电话 0429-5187015 负责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和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街道公安、司法的领导,依法保障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公民的一切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督查街道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督查街道各单位落实上级下达、部署的工作任务;监督街道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