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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票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葫委办发〔2014〕42号)和区委、区政府决定,设立南票区教育局(正科级),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增加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促进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区教育改革与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及教育质量的评估。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五)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类学校学历教育招生的有关政策和招生计划。
(六)指导全区中小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安全工作。
(七)统筹规划全区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指导全区中小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工作。
(八)按照省、市、区编制机构制定的学校编制标准,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干部、人事编制标准的落实工作。负责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并开展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429-4199088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山路(九龙中学西北侧约1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综合办公室 职责: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落实局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 2.综合协调机关党务、政务、事务。搞好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环境建设,不断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3.经常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抓好信息工作,向领导传递综合信息和反馈各方面的动态,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