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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4、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5、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和民事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7、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9、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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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连湾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2、拟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3、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