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水务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起草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等水务规划,组织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专项规划。
3.负责提出全区水务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建设年度计划。
4.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5.组织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全区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江河湖泊的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7.负责排水行业维护和管理。负责编制区属排水设施维修、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及配套管网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涝防治工作。
8.负责城镇生活污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镇生活污水建设规划。依据批准的规划和建设体制,组织或指导城镇生活污水临时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监督、检查区属城镇生活污水设施运营情况。
9.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督促供水企业管理及维护供水设施。
10.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2.负责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协调区域内部门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
13.开展水务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编制水务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预案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5.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保密等主体责任。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区水务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邓学军
副局长:王学华
副局长:朱洪涛
四级调研员:殷勇
咨询电话:027-86331885
办公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八大家花园44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