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二)负责全区行政许可类事项的审批和审核转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踏勘、技术论证,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安全的重大事项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事项进行联合勘验。
(四)会同区各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行政审批联席工作机制,定期进行沟通协调,定期解决行政审批中的疑难问题。
(五)根据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六)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对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建立行政权力的三个清单,并动态调整,及时在湖北省行政职权管理系统上发布。
(八)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公开,指导、督促街道(管委会)政务服务工作及政务平台建设,对街道(管委会)政务中心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九)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协调和优化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工作。
(十)负责区政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对进驻区政务中心的单位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十一)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区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政府和公共服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及共享开放,统筹协调区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负责区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过程监管和验收评估等管理工作。
(十二)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协调开展监督检查和联动执法,协调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和开展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重点投资项目帮办代办工作。
(十五)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放管服”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祎功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项久红
四级调研员:许鑫
咨询电话:027-86863903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63号 ;邮政编码:43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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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