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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民防、人民防空和园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民防、人民防空、园林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规范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等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提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以及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城乡建设法制工作。
(三)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贯彻执行上级统筹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规范建筑活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促进建筑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装饰装修行业发展。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
(五)承担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城建项目年度建设安排。配合协调市级重点工程项目。配合市城建局完成路灯建设、维护工作。
(六)承担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的责任。组织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同步建设、集约建设。组织协调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八)承担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的责任。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城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担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按上级要求,做好技术引进、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及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筑智能化等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承担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应用工作。监督指导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生产质量和绿色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制订本区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督促检查本区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全区防空专业队伍,制定训练大纲。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三)负责本区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行政管理。负责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事项的综合管理;做好公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编制园林专项规划。按规定做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有关工作,参与编制城市绿线、生态控制线、湖泊“三线一路”、生态红线等规划,并参与城市绿线管理。
(十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业管理。统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划工作,审查综合性公园规划,审核其他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附属绿地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按规定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建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协调市级园林绿化相关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六)负责检查指导城市绿地的保护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和附属绿地等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开展资源检查。
(十七)负责检查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对已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地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附属绿地养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指导植物修剪、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十八)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对公园的绿化养护、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文明游园、安全稳定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公园文化活动和科普教育。
(十九)负责推进社会绿化。开展义务植树和生态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园林系统体制改革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园林科技人才工作。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工作。指导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二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二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加大园林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实施重要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城市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生态安全。
(二十五)按照法定程序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 长:陈永红
党委成员、副局长:随农华、文志刚、蔡永富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黄新
四 级 调 研 员:蔡延达、肖跃文
咨询电话:027-86331885
办公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八大家花园4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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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