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江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市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査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査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讥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有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晨、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管理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査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市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执行省统计局布置的涉外调查机构的涉外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涉外阓査活动。
(七)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任免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计信息系统运行规则及管理制度,负责全市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指导大数据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九)收集和整理各县(市)区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统计资料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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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统计局综合核算科。负责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编辑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