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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西安市莲湖区深化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市编办发[2020]35号)和《中共西安市莲湖区委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莲湖区深化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莲字[2020]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共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城西路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为正处级,根据区委的授权,在辖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为正处级,依法在辖区内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
第三条环城西路街道党工委、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街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授权和有关部门委托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和人大、政协等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贯彻辖区建设规划,推动辖区高质量发展;配合做好城市更新,加快推进辖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和断头路打通、架空线落地等工作,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城市配套设施;统筹做好服务驻区企业和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指导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工作;负责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开展人社、医保、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公共服务,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依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配套服务设施的落地落实。
(四)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依法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组织综合执法。强化基层治理,统筹协调辖区各类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加强监督考核,强化执法队伍管理。
(六)动员社会参与。组织动员指导辖区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承担人民武装有关工作。
(七)领导基层自治。加强党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领导,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居委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建+社会治理”模式,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
(八)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取消街道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工作任务,有关工作由区投资合作、财政、发改等部门承担。街道承担具体职责任务按《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职责清单(试行)》执行,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四条环城西路街道党工委、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应急值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党内集中性教育活动,开展党员干部教育与管理;负责指导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推动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人经管理考核机制,对相关部门派驻机构人员进行管理考核,提出部门派驻机构领导人员任免意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舆情信息处置等工作;负责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街道人大、政协工作,开展推选和联络“两代表一委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三)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维护稳定、平安建设、群防群治、防范邪教、防范非法集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指挥、消防、人防等工作,负责协调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四)区域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推动区域发展,制定街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推动“三个经济”发展,协调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文化产业发展;负责联系工商业团体和商会组织,开展企业发展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登记、分析等工作;负责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和断头路打通、架空线落地等工作;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
(五)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容绿化、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等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治污减霾、扬尘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市政、供热、燃气工作,做好市政设施防汛排涝等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日常巡查等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社区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负责指导居委会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负责扶贫帮困工作;负责房屋和物业管理,组织开展小区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其履行职责;负责卫生健康、老龄等工作;统筹开展民族宗教、文化旅游、体育、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及残疾人保障等工作。
街道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第五条环城西路街道党工委、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30名(含区纪委派出环城西路街道纪工委、区监委派出环城西路街道监察组单列行政编制4名)。街道领导班子职数为10名(含武装部长),设街道党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1名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纪工委书记兼监察组组长1名,人大工委主任1名;街道办事处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武装部长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由领导班子副职兼任,党政领导可交叉任职。
街道各内设机构设主任1名(由街道领导班子副职兼任),副主任2名(科级)。
第六条环城西路街道党工委、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31名,设主任(站长)1名(副处级),副主任(副站长)3名(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区域化城市基层党建、服务社区党员群众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街道党务政务服务及综合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民生保障等审核转报工作;负责街道便民服务场所、平台以及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与运行;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网格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整合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等网格,实现“多网合一”;负责街道网格员队伍建设、管理使用和监督考评等工作;负责全科网格日常巡查、发现和上报问题、协调处置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热线转办事项的协调办理与回复工作;负责街道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垃圾桶箱台站管理、公厕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环城西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环城西路中队)
以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执法力量为基础,组建环城西路街道综合执法队,保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环城西路中队牌子,既是区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的派出机构,也是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以街道管理为主。具体承担街道各领域综合执法职能,负责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并建立与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机制,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环城西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环城西路中队),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编制18名,设队长(中队长)1名(正科级),副队长(副中队长)2名(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八条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2020年4月9日起施行。
领导信息
咨询电话:029-86112345
办公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土门2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区审批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