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区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拟订江汉区企业服务的规划、标准,统筹协调企业服务相关措施的实施和评估。
(二)承担政府与企业间双向沟通联系,协调相关单位,建立联动服务机制。
(三)承担建立企业需求动态信息共享平台,掌握辖区企业运营状况和产业发展态势,收集、反映企业对政府政策、法规、措施的意见、建议,并组织相应的课题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承担根据区政府的产业规划做好全区企业的宣传推介、产业引导和配套服务;做好招商引资后置服务,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宣传推介江汉区发展环境及区优秀企业,引导企业参加各种经贸交流活动。
(五)承担建立“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协助企业申报各级各类扶持政策和扶持资金,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
(六)承担辖区内企业全方位服务工作。指导服务辖区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人才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和交流平台,为入驻项目、企业及人才提供全过程服务。
(七)承担做好企业服务中心网站、公众号等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八)承担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开展活动,协调处理企业间的矛盾纠纷,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和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
(九)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