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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06年12月26日颁布的《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之规定,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
资中县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已建成,资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于2018年12月22日起整体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资中县城南东大道128号)于2018年12月22日起整体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新政务服务中心详细地址: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04号(资州大道A区还房2号商业楼)
二、2018年12月24日—12月31日,将对新政务服务中心网络、设备进行调试。调试期间,暂停办理部分业务。
三、自2019年1月2日起,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新中心正式运行服务。
四、市民可选择乘坐公交1路在(新政务中心)站下车。
为加强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作风建设,提高中心窗口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确保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含义
AB岗工作制是指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每个窗口部门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由两人以上兼顾的一种工作制度。A岗是窗口单位常驻中心窗口的业务主办人员,B岗是窗口单位确定的中心窗口A岗业务协办人员。当A岗因休假、培训、开会等原因不在岗时,由熟悉A岗业务的B岗补岗代为承办业务,保证工作的持续高效有序运转。
二、适用范围
各窗口必须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岗位责任制度。每个岗位都应设定AB岗,工作时间内,必须保证窗口有人在岗,避免保出现空岗位现象。
三、职责要求
1.A岗承担对B岗传授业务知识、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的职责,对自己掌握的信息数据、档案资料等资源要与B岗共享。B岗要加强学习,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熟悉A岗工作。
2.A岗人员在时间超过半天以上不在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3.A岗人员不在岗期间,必须与补岗的B岗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的信息联络通畅。
4.B岗人员在补岗期间,对A岗的工作应认真负责,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5.A岗人员外出返回后,B岗人员应告知A岗不在岗期间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将有关文件资料移交A岗人员。
四、相关要求
1.各窗口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AB岗位,原则上A岗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B岗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其中窗口负责人必须是A岗人员。
2.各窗口部门要制定具体明确的AB岗工作清单,其内容包括每个窗口的AB岗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负责的业务范围、办事程序,经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查备案,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各窗口AB岗设置情况进行公示。
3.各窗口AB岗人员确定后,应保持稳定,原则上一年不变动,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后才能调换。
4.A岗人员必须常驻窗口,确因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如窗口只有一人的,必须由B岗代替,窗口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半天以内由窗口A岗代理工作,超过半天(包括半天)以上不在岗的必须经窗口单位领导批准后提前一天向县政务服务中心书面请假,窗口单位要同时安排B岗人员补岗,确保及时补岗满岗到位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五、考核奖惩
1.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窗口A岗工作人员和在岗B岗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
2.严格对AB岗进行考勤,县政务服务中心每周对各窗口A岗在岗和B岗补岗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每月对窗口的纪律、效率、服务三个方面进行动态考评并通报公示,年终对各窗口A岗人员进行考核奖惩。B岗人员在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意见后由各窗口单位进行考核奖惩。
3.将AB岗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窗口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A岗人员离开岗位未按要求向B岗位人员交接,影响工作的,追究A岗人员的责任;B岗人员在补岗期间出现问题的,追究B岗人员的责任;相关单位不严格执行AB岗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资中县行政审批局办事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假日除外;办理地点: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资州大道304号113号窗口;咨询电话:0832-575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