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负责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承担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承担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