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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福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福绵区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开展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开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福绵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全区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开展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安全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经营和食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监督企业标准的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工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开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的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八)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要求提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持。
(十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治维稳安全、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文字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组织扶贫、乡村振兴、督查等工作。负责编报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的预决算。承担机关、直属和派出机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登记保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直属和派出机构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保管处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和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委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攻关,组织科研成果的评价、转化应用、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管理。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新闻宣传、发布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直属和派出机构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综合改革股)。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的工作。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普法教育、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负责统筹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区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战略、综合性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硏究和综合分析、市场环境评价。负责统筹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
(三)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指导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负责涉及职能范围内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酒类流通、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备案)。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承担机关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做好上级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开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调查研究,拟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四)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受理调查价格(收费)举报投诉件。组织开展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大案要案的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福绵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开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依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五)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股(商品交易市场和广告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网络商品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组织实施12315投诉举报处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市场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开展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有关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布局、培育、提升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的专项治理,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诚信市场创建工作。组织推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做好区级广告发布登记。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六)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股)。组织实施质量强福战略、质量发展规划和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福绵区质量强福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乡镇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拟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七)食品安全协调和应急处置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股)。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考核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安全舆情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重大安全舆情的监控和处理。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全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指导全区食品的快速检测工作。
(八)食品监管股(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各镇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区本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各镇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区本级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指导各镇食品餐饮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区本级食品餐饮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各镇食盐生产和经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区本级食盐生产和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九)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区药品流通(零售)安全形势,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协助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指导各镇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区本级药品经营零售环节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分析掌握全区医疗器械安全形势,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指导各镇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区本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工作。分析掌握全区化妆品安全形势,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指导各镇化妆品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区本级化妆品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初审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依据权限公布特种设备安全及能效状况信息。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协助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十一)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计量和标准化股)。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拟定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区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承担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及指导工作。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协助推动参与认证、检验检测的国际或区域性组织交流与合作活动。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拟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负责推行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能源计量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定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标准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实施标准化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修订,开展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商标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有关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商标执法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
福绵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775-22113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福绵圩14号;交通指引:自行驾车至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福绵圩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