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林 强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宋 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陆 冰
党组成员、副局长:蒋辉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 文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措施、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代管桂平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红十字会。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桂平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推进、按层分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职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等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督办、文电、会务、信访、保密、安全、综治维稳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开展卫生健康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和保障工作。
负责市卫生健康局工委、机关、卫生健康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党的建设。指导、检查、考评本系统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群团组织工作。
(二)人事股。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三)财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制订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并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协同管理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监管所属单位卫生事业经费、基本建设项目。
(四)体改规划与信息化股(增挂医改办)。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措施和建议;对全市医改工作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和推进;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为全市医药卫生的改革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承担健康桂平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五)法制与综合监督股(增挂行政审批办公室)。参与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规章草案。负责有关卫生健康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六)疾病预防控制股(增挂艾滋病防治股)。负责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学校卫生、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精神类疾病防治体系建设,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管理工作,贯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和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组织全市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拟订艾滋病防治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动员和指导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
(七)医政医管股(增挂中医药管理股)。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医疗机构评审;监管医疗设备配置和使用;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纷的处理;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中医药(含中医药结合、民族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民族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规范;监督管理全市中医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行为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规划;负责中医科研项目和中医药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指导中药民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及文化的继承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参与以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为重点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对口支援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健康扶贫管理工作。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指导和依法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妇幼卫生项目,管理妇幼卫生健康相关信息。
(九)科技教育宣传股。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全市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全科医师、住院医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特岗医师、各类专科医师人才培训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各类医学毕业生上岗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卫生健康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本系统宣传报道、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和宣传工作。
(十)人口政策与老龄健康保健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和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