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安置优抚和政策落实等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牵头拟定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四)负责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它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维修保护列入全国、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协助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和优抚安置股。
咨询电话:0771-7530010
办公地址:广西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新宁路2号党政办公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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