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 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违法直销、传销、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指导并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
(六)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查处违反市场监督检查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处罚的工作。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受理、处理市场监督检查方面的投诉、举报。承担市场监督检查方面的行政应诉工作。
(七)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八)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餐饮服务环境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对发放餐饮许可的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查封、扣押。发放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十)负责辖区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含销售类、餐饮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食品小经营核准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采集、收购、运输许可职责。负责辖区内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买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单位的审批。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协助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品牌建设、质量激励、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措施,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二)协助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协助开展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区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市场监管股,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负责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
企业监管股,负责全区合伙、独资、农村信用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指导协调信用监管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设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
食品药品监管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估、核查处置、风险预警和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职权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抽样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价和分类分级监管制度。负责职权范围内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拟订或制定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管股,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协助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品牌建设、质量激励、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措施,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协助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综合监管股,负责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处罚的工作。负责重点执法、专项执法和跨层级、跨区域案件、专利案件查处和全市专项重大市场执法活动。负责受理、处理市场监督检查方面的投诉、举报。承办上级和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的案件。负责权限内对价格违法的行政处罚。承办上级和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的案件。
地下商业街所、杏林所、永安所、春光所负责落实辖区内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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