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三)负责统筹推进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定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驻厅部门及人员的日常监管、协调、服务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全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负责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开放应用;负责对区级电子政务项目进行集约化和信息共享审核。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建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规范,推进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区域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心及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对全区政务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九)负责规范、指导、监督“流程再造”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区本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加强运行监督检查。
(十)负责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调查、转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相关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全区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十三)负责指导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和12345热线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与区商务局和经济合作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应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通报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工作岗位(政策法规、投诉受理工作岗位)。负责机关文字综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专题理论研究和统计分析,提出营商环境建设建议;负责提出宣传全区营商环境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营商环境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及推广。提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咨询服务。参与起草有关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工作,对其合法性审查把关。承担局机关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报告、经验宣传等有关文稿和重要材料起草审核方面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工作。
(二)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岗位。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指导、协调、推进全区“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指导、监督“流程再造”工作。制定相关改革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检查、评估、考评相关改革任务、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规范工作,组织部门对区本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
(三)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工作岗位(互联网+监管协调工作岗位)。负责指导、监督区域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心及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区级政务服务机构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窗口设置;负责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业务协调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监督、检查及考评;负责受理区政务服务中心涉及窗口服务投诉、处理、反馈;负责建设管理“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分析、管理全区各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推动建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考核各有关部门履行服务保障职责情况;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维护。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政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的指导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协调全区对国家、省、市确定的电子政务项目进行推进;负责组织专家对全区拟新上或改扩建的项目的论证和审核;负责拟订全区政务大数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落实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建设标准;负责推动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负责对政务大数据的整理、汇集、分析,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负责拟订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
(四)考评监督、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岗位(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管理工作岗位)。负责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复查申请,涉及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受理的案件按责转交。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案件处理过程、结果的合法性审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查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案件。负责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监测等工作,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承担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对全区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建议。负责对全区营商环境舆情监督、应对。责任投诉举报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针对问题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负责协调、督办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受理的疑难事项办理工作;负责对承办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单位进行业务工作考核。负责推进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拟订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规范。负责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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