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乡(镇)、社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母婴保健、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拟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医药文化。执行中医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中医医疗服务进行监督指导。
(十二)负责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友谊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
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
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务工作,负责机关电文、信息、信访、监察、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等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办、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事、编制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机关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
(二)医政医管股。研究我县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配合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和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护理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落实大型医用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医院药事、医疗质量控制、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等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负责本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负责中医药工作,执行国家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指导。
(三)综合股。指导全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相关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协调全县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承担县老龄办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
【机构负责人】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张雪峰 张新民 张 松
【下属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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