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体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残疾等级申报并负责伤亡抚恤职责。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管理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承办外国在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区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ー)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服务大厅、办公室、优抚优待室、移交安置室 、双拥办公室、军地合署办、信访接待室、创业就业室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万春宇,联系电话:0458-3605266
咨询电话:0458-3779985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为民路8号; ,邮政编码:15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0458—3602672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路 20 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8-333936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青山西大街25号 伊美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