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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政策的建议。
(三)研究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七)组织落实药物政策,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八)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核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九)协调组织全区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
(十)指导镇(街)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统筹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
(十三)负责全面提升南药产业发展。负责规划、统筹和指导全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打造中医药大健康品牌。负责全区南药种植主导品种的规划布局和推广工作,指导南药种植基地建设,引导开展南药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负责制定南药主导品种标准化种植规程,推动南药标准化种植体系建设,推进南药产业化种植。负责统筹推进南药加工项目建设,组织推进南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南药产业链向大健康产业延伸,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支持南药产业发展资金筹措方案。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南药全产业链的招商引工作,组织做好南药相关招商和推介活动。负责构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体系,形成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
(十四)牵头组织对辖区内具有广东道地特征的岭南中药材的种源、产地、种植、品牌等进行保护。负责中药资源的开发和合理利用的专业指导工作。牵头组织拟订本区道地药材目录;牵头组织中药资源和中药材市场动态监测信息的采集,配合建设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化平台;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对岭南中药材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岭南中药材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会同有关部门依托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发挥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作用,提供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提出推进中药质量安全监管的措施建议,指导参与建立中药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培育打造区城公共品牌。
(十五)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中医医疗、民族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
(十六)组织拟订区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和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草。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十七)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开展与港澳合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中医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八)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药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和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3.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和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中药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负责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主体登记,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药材市场管理和中药广告的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岭南中药材行为的查处,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擅自扩大岭南中药材商标使用范围、非法转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岭南中药材商标等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对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保护。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承担农用地内草本中药村种源、产地、种植的保护工作。参与农用地内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指导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等工作。参与建立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保护管理责任制度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并组织专家评审,促进保护措施的落实。
6.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承担林地内木本中药材种源、产地、种植的保护工作。参与林地内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指导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等工作。参与建立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保护管理责任制度,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并组织专家评审,促进保护措施的落实。
7.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拟订全区中医药生产加工行业政策并协调落实,分析中医药生产加工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监测中医药生产加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为中医药生产加工行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中药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新产品研制计划,指导中药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中医药生产加工企业集中入园发展,促进中医药生产加工企业上规模,指导中医药生产加工企业信息化提升,推动中医药生产加工企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中药产业的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等工作。
8.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开展优秀传统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评选与推荐工作。
领导信息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区卫生健康局班子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谢云生(局长):主持区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区人民医院、云城街人口计生办、云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国坤(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家庭发展与宣传股、职业健康股、纪检检察信访、行政审批、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健康教育、安全生产、维稳等工作。联系高峰街人口计生办、高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盛镇人口计生办、南盛卫生院、前锋镇人口计生办、前锋卫生院。
张贤东(副局长):分管规划财务股、医政科教与中医股、南药发展办公室、疾病控制与妇幼健康服务股、卫生应急、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禁毒、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干部保健、基本药物制度、医学会、无偿献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平安医院等工作。联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生服务中心、河口街人口计生办、河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思劳镇人口计生办、思劳卫生院。
伍丽婵(副局长):分管信息化与考评股、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管理、扶贫开发、巩卫、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等工作。联系安塘街人口计生办、安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腰古镇人口计生办、腰古中心卫生院。
局领导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咨询电话:0766-8822313
办公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解放中路3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66-8838631,0766-8838621
办公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乐谊路61号(前楼)五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