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度考核标准,通过预算控制、产权监管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三、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备队伍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市直管中央、省属企业党组织党的建设。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化国有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形成职责明确、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进行任免或提出任免建议,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奖惩。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作用机制,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制度。履行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收入分配改革指导意见。
五、承担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职责、指导服务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依法指导园区国有企业、镇(街道)属企业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国资国企管理体制的研究。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研究编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组织所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根据监管清单,审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改制、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八、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建立国资产权交易监管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卢汉彪
游锦辉
罗柱兴
王汝铭
徐险峰
陈 会
李文高
咨询电话:0769-12345,0769-22222302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69-12345
办公地址:东莞市鸿福路与东莞大道交会处(原东莞国际会展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