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规章和政策措施,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日常巡査、监督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导和监督检査。负责门前“四包”责任书的签订和实施监督工作。负责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联勤联动执法机制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负责道路广场、河道、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城市道路洒水降尘以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负责重大节庆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和营造氛围相关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监管城市建筑垃圾、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消纳负责拉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垃扱分类相关工作。负责生拉圾、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负责门前“四包”环卫工作的督促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遺路桥梁、排水设施、道路照明设施、城市广场、“城市家具”、市容景观、城市美化、亮化的常管理、维护。负责城市停车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组清非法小广告。负责市政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排水,拆除、改动、拆迁供水、排水、活水处理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自建供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许可。负责工程施工、设各维护等原因停止供水,拆迁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城市桥梁上架没管线和修建设施的审査审批。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设置,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查审批。负责城区设置经营性洗车场的各案管理。负责监管城市规划区内污水处理厂等物件。
(五)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环卫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等的规范标准。参与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设计审査、施工监督和竣移交工作。
(六)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和园林绿化的养护工作。负责城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録化管理范围内征占用(合临时占用)绿地和树木修剪、砍伐和移栽的审查审批。
(七)负责城市维护经费、执法经费、专项整治经费计划的编制。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费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科技创新发展、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1.行使城市规划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城市市容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2.行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査、行政强制职权;
3.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职权;
4.行使侵占城市人行道路、违法停放车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职权;
5.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6.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职权;
7.行使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8.行使有关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十一) 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认定,并根据案件查处需要出具书面意见。
2.与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萨迦县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萨县分局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并根据案件查处需要出具书面意见。
3.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不合乡镇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行业监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和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
4.与县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建成区内防洪沟渠的防洪相关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建成区外及河流区段的防洪相关工作
5.与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园林録化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工作。
6.与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抗法局负责流浪狗临时收容站的日常管理.县公安局责流浪狗抓捕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驱虫和消喜工作
萨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为3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