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实施方案、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收费、医用耗材价格等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工作。
7、贯彻执行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指导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医疗保障经办等服务机构业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法规和规划财务股(内部审计股)
待遇保障股
医药服务管理股(异地就医管理股)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基金监督管理股
二级机构: 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376--6267277 6319819
城镇职工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376--6207127 6207785
局党组书记、局长: 岑峻峰
二级主任科员: 万代青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闵 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小曼
内设机构
部门领导
咨询电话:0376-6653222/6652101
办公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1号(弘昌运动城)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六延时服务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