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调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财务、信息化建设、公文处理、统计、法律法规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党群等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预决算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规章制度和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落实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落实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落实上级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落实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负责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医疗救助科。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救助)制度;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对特困人员因病支出费用兜底保障和因病致贫困难家庭进行医疗救助。
(五)基金监管科。落实上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制定并实施医保基金收缴计划,规范医保资金支出程序,负责医保资金支出的审批,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领导信息:
庞韶璞: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张朝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待遇保障科和医药服务科(异地就医管理科)。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管理等工作。联系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离休干部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王延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金监管科和医疗救助科。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管理等工作。联系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财务室。
刘新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管理等工作。 联系洛阳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人事科)、机关支部。
咨询电话:0379—60110006,0379—60810399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府佑路首阳大厦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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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