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常德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
(二)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制定的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及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
(四)组织实施全市的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普查;组织实施全市经济社会各行业的统计数据收集、汇总、整理工作。
(五)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
(六)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指导和协调全市的统计业务工作,审核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方案。
(八)开展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的统计专业资格考试。
(九)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指导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层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津市市统计局内设3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股、业务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包括:津市市城乡经济调查队和津市市民意调查中心。
津市市统计局办公室(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