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贯彻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对外开放、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
三、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区域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四、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
五、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
六、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相关政策法规。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
八、宏观指导全区利用外来投资工作。
九、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分析。
十、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指导、考评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十二、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指导、考评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十三、贯彻落实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本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 责 人:刘国立 职 务:商务局局长
咨询电话:0468-3128015/385499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2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