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和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辖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机构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
(六)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七)负责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十)负责管理、监督、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监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统一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规范、监管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实施监督和条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
(十四)负责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广告活动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十五)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十六)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二十)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社会信用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信访、档案、保密、消防、保卫、会务、车辆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规划和部署;推进逊克县信用体系建设;管理逊克县信用服务机构,指导信用服务业发展;运用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产品开发推广使用;承担县政府赋予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任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审计、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等工作。
(二)稽查股
负责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重大、疑难、跨区域、跨层级案件的协调查处和重点领域的监管与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对市场价格垄断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反垄断和反不正当价格行为检查。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的案件。
(三)政策法规股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市场监督管理改革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的市场监督管理经验和科学的市场管理办法;负责研究分析全县市场监管状况,协调并参与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市场监督信息的统计及上报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进行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内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审批(许可)流程优化再造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治宣传、培训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审查、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个体企业登记、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流通许可证、餐饮许可证、野生中药材收购许可证和其它经营单位的证照。
负责向社会公布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和企业年度报告,公布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依据县政府公示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
(五)综合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负责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网络市场主体登记的信用监管;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消费品市场管理;负责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活动、拍卖行为等有关工作。
承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行为规范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及相关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跨区域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及县局交办的执法任务。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和“12315”举报受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事项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调查研究企业发展情况,制订企业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各基层所对县域内个体工商户、私营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肉类、乳制品等)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拟定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承担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编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制定辖区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行政许可、备案管理的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承担酒类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
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监督抽检餐饮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组织实施并指导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承担餐饮服务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八)知识产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贯彻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等相关保护工作政策。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商标使用、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指导商标申请、转让、许可等监督管理和商标印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受理驰名商标的请求、审查和报送。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及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审查政策和授权确权判断标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贯彻执行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负责对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贯彻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政策。贯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配合省、市局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九)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
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依法承担辖区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调解质量纠纷,负责质量申诉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全县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监督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与监测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商品条码、信息技术标准化;统一管理全县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授权、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参与对特种设备较大事故或者一般事故进行调查;负责管理本县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医疗器械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管理法规、规章;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查处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行为;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换发、变更相关材料的初审和现场验收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负责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兴奋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实施直接接触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容器使用要求及标准;负责实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现场验收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负责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工作。
单位领导
刘昌江 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高 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殿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 燕 副局长,
咨询电话:0456-8222205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海兰街17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 14:00—17:30(夏)
咨询电话:0456-4468700 ,0456-4468611
办公地址:黑河市逊克县奇克镇青松街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不办公。
咨询电话:0456—445322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红玛瑙大街45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