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普新区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区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区与区以下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研究我区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组织编制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并指导功能区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或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区以下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对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进行初审,按规定管理金融类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汇总工作。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拟订区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算、竣工决算、资产移交,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
(十)负责研究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卫生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政府性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会计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十三)组织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研究制定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区金融业发展;依据有关规定,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指导,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执行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和情况通报等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功能区、街道各司其职、落实举措,推动建立区处置非法集资的长效机制。
(十六)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纳入绩效管理,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区直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区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和处置工作。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区本级其他公务用车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和处置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2.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省市财政和区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PPP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部门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大连市金普新区财政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