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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兵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兵团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依法行使兵团辖区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执法权。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兵团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新职工安置政策和家庭服务业工作;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兵团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统筹使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兵团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兵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兵团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兵团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四)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兵团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兵团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兵团专业技术人才选报和培养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落实安置计划;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退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职工队伍管理。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综合管理外国专家工作。负责管理兵团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兵团工作或定局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兵团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受理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 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承办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咨询电话:0991-2896554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邮编:83000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新疆生产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居民养老保险处)联系电话:2896620 ,2896627,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管理办法,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