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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庐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6号)和《中共庐江县委、庐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庐发〔2019〕3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 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 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 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开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乡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九)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 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二)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 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 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五)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
(十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规范。
(十九)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开展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卢昌东(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551-82566601;
孙卫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市场监督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场监督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白山、同大、盛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33;
蒋林宏(党组副书记):负责组织、宣传、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机关党建、非公党建、意识形态、个私经济监管、企业监管(外资企业监管)、商标广告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工会、青年、妇女、关工委、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企业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机关直属党委、纪委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关工委。联系白湖、龙桥、矾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03;
陶卫东(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市场监管稽查、财务装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分管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财务装备科、办公室。联系城南、城北、冶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26;
施家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按照县纪委、监察委赋予的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551-82566610;
佘玉宝(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局、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联系郭河、金牛、石头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27;
胡宗青(党组成员):负责质量与认证、标准化和计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分管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费投诉举报中心)。联系汤池、万山、柯坦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78;
杨 洪: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市场规范管理、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和扶贫工作。分管价格监督检查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联系泥河、罗河、乐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15;
盛昌平(主任科员):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列席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联系电话:0551-82566605;
阳 军(主任科员):负责政策法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列席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联系电话:0551-82566606;
李书生(主任科员):负责注册审批、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分管注册审批局。列席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联系电话:0551-82566608。
咨询电话:0551-62315062;传真电话: 0551-62315084
办公地址:第一办公区: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第二办公区: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根据《庐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直属行政机构4个,分别是注册许可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是多少?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地址在哪里?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是谁?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人:郭梅花 ,职务:药械科科长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联系电话:0551-8256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