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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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保卫、档案、会务、综治、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人:宋功林 职务:办公室主任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631,82566632;传真:0551-82566600。

(二)政策法规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规范性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张立娟  职务:法规科科员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616。

(三)财务装备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

负责人:卢小玲 职务:财装科科长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611。

(四)市场秩序规范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承担规范和维护经纪人、农资、成品油、汽车交易、钢材、煤炭、粮食、建筑、邮币卡、旅游、殡葬用品、房地产、电线电缆、古玩、拍卖、花鸟虫鱼等各类专业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各类市场专项整治。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开展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负责人:袁照君 职务:市场科科长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613。

(五)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开展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负责人:郭梅花 职务:药械科科长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619。

(六)信用与广告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拟定全县信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政策、监督管理措施。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人:杜勇军  职务:信广科科长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617。

(七)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和质量提升的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等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承担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认证、合格评定和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我县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行业、检验检测行业并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负责人:高小英  职务:质量科、标计科科长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618。

(八)标准计量科。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和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负责人:高小英  职务:质量科、标计科科长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618。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负责人:阮年  职务:特设科科长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621,82566622。

(十)执法监督与管理科(安全综合协调科)。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处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承担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县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指导县市场监督系统综合执法工作。

承担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餐饮质量等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分析预测及编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的报告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县委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议工作。承担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具体工作。

负责人:张宏亮  职务: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执法科科长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稽查大队(文明北路39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639

(十一)知识产权科。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政策措施。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专利代理违法行为。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相关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

负责人:宋向阳  职务:价检局局长、知识产权科科长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848

(十二)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外事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涛  职务:人教科科长 办公地点:县市监局局机关大楼(周瑜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51-82566609,82566678。

办公地点:庐江县庐城镇周瑜大道3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1-82566631,82566632  邮编:231500 邮箱:ljxgsjbgs414@163.com

     根据《庐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直属行政机构4个,分别是注册许可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一、注册许可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注册许可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公地点位于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办公楼(庐江县周瑜大道388号)一楼,负责人:姚勇;职务:注册局局长;联系电话为:0551-82566629。

主要职责:拟定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改革、“证照分离”、“证后减照”、“多证合一”等改革工作。承担各类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所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地点位于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办公楼(庐江县周瑜大道388号)一楼,负责人:邓小康;职务:食品局局长;联系电话:0551-82566625,0551-82566628。承担主要职责有:

1.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负责和指导全县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负责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负责和指导全县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和特殊食品经营安全、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 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 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4.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5.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三、价格监督检查局

价格监督检查局,办公地点位于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办公楼(庐江县周瑜大道388号)一楼,负责人:宋向阳;职务:价检局局长、知识产权科科长;联系电话:0551-82566848.

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方针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审定和决策,组织和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依法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监督检查,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督落实全县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以及经营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码公示工作。依法受理查处价格投诉举报案件,承办价格信访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开展价格反垄断调查工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组织开展价格诚信、价格服务活动,指导企、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主体价格自律工作,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

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庐江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负责人:周金花;职务:消保局局长;联系电话:0551-82566612。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庐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整合原工商12315、食药监12331、质监12365、物价12358资源,受理、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来电、来函、来访、网络、短信等方式的咨询和申诉、投诉、举报。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的咨询、申诉、投诉和举报。转办、交办、跟踪、督促、审核、上报各单位(部门)申诉、投诉和举报办理情况。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咨询、申诉、投诉和举报的统计分析工作,提出消费意见、建议和消费提示、警示。承担网络交易纠纷的协调和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全县12315、12331、12365、12358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申诉、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1-82566631,82566632  邮编:231500 邮箱:ljxgsjbgs4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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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庐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6号)和《中共庐江县委、庐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庐发〔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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