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决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情况。
(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调查研究分析外事、侨务和港澳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开展涉侨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的宣传、文化交流和海外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四)负责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安置难民办公室工作,争取国际援助项目;协同做好归侨扶贫、救济工作,加强对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指导,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五)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侨信访工作。
(六)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
(七)统筹协调全市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工作;承担市领导出访报批工作;负责因公出境人员护照的颁发及收缴、管理工作;负责调查、了解因公出国(境)团组或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八)按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
(九)按规定承办邀请外国人入境有关工作,管理或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及出国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在我市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按规定承办我市辖区内外国记者与港澳记者有关事务。
(十一)牵头处置境内外涉及我市的涉外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市涉外参观点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边界事务)
负责机关政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综合调研、提案议案办理、史志、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行政财务、编制及公开单位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编制预算调整、财务票据审核、财务处理、工资审核报送、固定资产管理、机关后勤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统计监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对外工作协调联络及重要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等;承办中央、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机关来霍团组的接待;负责督查督办领导批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陆地边界工作法律法规;依据有关规定和上级授权组织我市边界勘界、联检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边界涉外事务及突发事件;牵头审批相关单位的涉边生产生活活动。
(二)外事科
负责来霍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工作,负责驻华外交人员来霍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霍尔果斯因公出国(境)的管理督查工作,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赴港澳通行证的审报和管理,指导协助各单位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外事纪律教育;协调办理霍尔果斯各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访问有关事宜;会同霍尔果斯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重大涉外案件及其他涉及在霍外国人员、机构管理的重要事项;协助国家外交机关、有关部门向境外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负责接待应邀来霍访问的重要外宾、外国驻华外交官和国际组织驻华人员;承办市领导出国(境)的具体事宜,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全市对外接待中的外宾礼仪工作;负责或协助处理涉外案件和其他重要涉外事项,做好对外联络及会谈会晤翻译工作;负责国际形势、对外政策的宣传教育,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境外媒体记者来霍采访、拍摄服务和管理;开展友好城市缔结、交往及其他民间对外交往。
三、办公地址
霍尔果斯市和平路8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上午) 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 (上午) 15:30-19:30(下午)
五、联系方式
0999-8795379
咨询电话:0999-8797377 19,监督电话:0999-8797372、0999-8797995
办公地址:霍尔果斯口岸兰新路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10:00-14:00(上午) 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 (上午) 15:30-19:30(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