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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标准,执行自治区工程建设统一定额、投资估算以及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对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负责散装水泥、市墙体材料革新监督指导等工作。
(七)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及农村安居工程,指导村庄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九)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负责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城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十)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负责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指导;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实施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措施;负责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编制市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监督检查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情况;依法对城市建设和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重要经济目标应急抢险抢修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拟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空袭警报试鸣;配合相关部门利用防空警报发放灾情警报。
(十四)组织制定市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拟订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演练;督促指导城市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和落实各种保障方案。
(十五)负责编制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参与审查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指导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十六)制定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人员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并监督落实;指导监督、落实有关部门拟订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组训计划,并督导落实。
(十七)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拟订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市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实施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指导监督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生产。
(十九)制定市人民防空设施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城市人民防空设施平战结合和人防工程开发利用。
(二十)战时协调建立人民防空指挥机构,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挥群众疏散掩蔽,发放空袭警报,实行灯火管制;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十一)负责组织指挥工程维护管理,在战时和发生突发事件时为各级领导开展组织指挥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
(二十二)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
霍尔果斯市神舟路
三、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上午) 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 (上午) 15:30-19:30(下午)
四、联系方式
0999-8791360
咨询电话:0999-8797377 19,监督电话:0999-8797372、0999-8797995
办公地址:霍尔果斯口岸兰新路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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