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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2、执行国家统一统计报表制度及统计标准,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工业、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成品油、住宿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能源、邮电通讯、金融保险、交通运输、劳动工资、对外经济、科技、基本单位、人口、A级景区、重点服务业等22个专业的定期报表和年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完成国家、区、州、县重大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普查及抽样调查任务;拟定本县各项统计计划、实施方案、调查方案,审批各乡镇及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4、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规范各项统计数据库标准和统计数据网络。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7、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奇台县东大街167号党政综合办公楼
联系电话:0994-7211486
负责人: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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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统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政务服务咨询电话,办公室负责人:樊艳,联系电话:0994-7211486。综合协调局局机关政务和督查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督查、文秘、档案资料管理、保密、财务财产管理;资料打印、计算机网络管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