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研究拟订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执行国家药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负责基层卫生工作,指导乡镇卫生院及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卫生服务站的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县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北庭路67号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王 莉
联系电话:6926325
咨询电话:0994-8367289,0994-6916006
办公地址:吉木萨尔县文明路和庭州大道交汇处(第一商业广场向东斜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00-20:00
吉木萨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及政务服务咨询电话,吉木萨尔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人:杨秀芬,联系电话:0994-6735080。一、承担业务和职能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3、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