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完善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负责全县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代理及保存人事关系挂靠档案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县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晋升的审批、审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和福利政策,负责权限内县直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审批工作;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开发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落实权限内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政策;指导全县各用人单位引进外国智力工作;综合管理来本县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县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三)受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00-20:00
工作地点:呼图壁县锦华大道19号人社大楼四楼
咨询电话:0994-4514400 , (0994)4519866
办公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锦华大道与园林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呼图壁县体育馆西北侧约10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10:00-14:00--15:30-19:30
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叶清,联系电话:0994-4502703。组织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