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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脱贫攻坚、水库移民、外事、信访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制定脱贫攻坚和水库移民总体规划、外事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信访工作年度计划和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及重大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和重要情况报告等相关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研究审核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督促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重要文件、县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督查落实上级及本级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督促检查的服务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
(六)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搜集整理政务信息,为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县人民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县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县“放管服”改革工作。
(九)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
(十)负责县脱贫攻坚、水库移民工作的协调指导、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拟定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用于脱贫攻坚、水库移民的专项资金、物资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水库移民资金及物资使用和管理情况。
(十一)负责开展扶贫项目建设的督导检查;负责水库移民安置、后期扶持项目的验收和稽察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开展扶贫、水库移民资金专项审计工作。
(十二)负责督查各部门、各乡镇脱贫攻坚责任制、脱贫攻坚政策、专项行动的落实以及水库移民安置主体责任和相关政策的落实,组织和指导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执行、协调推进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务,并对外事工作履行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政治指导、情况通报、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和干部培训等工作。
(十四)代表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网上投诉,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县党委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信访事项,会同处理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十五)承担县信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动态,负责对涉及有关行业、系统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进行督办。
(十六)按规定负责县本级机关通用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
(十七)负责县本级机关房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的权属、配置、建设、使用、维修、处置和利用管理。
(十八)拟定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县本级机关公务接待工作。
(十九)承担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十)承担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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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行政管理科负责人:高雄鹏,联系电话:0994-4512503。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日常管理和对外政务联络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会议等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