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三)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
(四)承担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规划重点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县重点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导和协调县招投标工作,负责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
(七)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发展能源(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发展煤炭工业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能源安全监督管理及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协调全县煤炭行业的技术开发、推广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合作和交流,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八)研究提出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并监测运行情况。
(九)承担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按要求承担全县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县人口规划、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县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计划,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十二)完成县党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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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刘应军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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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办公室负责人:刘应军,联系电话:6661107。负责会议筹备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文档管理、保密、人大、政协提案、信访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