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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教育规章制度、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制定本县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指导、协调贯彻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成人、职业技术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四)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县“双语”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双语”教学工作,扩大“双语”教学的范围和规模,督查“双语”教学常规和教学质量;负责做好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协调、宣传、协助招生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和劳动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组织管理全县招生、自考、会考工作;规划、指导、管理成人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八)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教育经费的法规政策,参与本县对教育经费预算决算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并保障教育经费,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指导、协调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制定教育基建投资的规划、方案;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校舍建设及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负责教育信息及统计工作。
(九)负责指导、加强全县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干部考核与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继续教育及培训、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县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安全目标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指导科协和所属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玛纳斯县文博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994-6661546
负责人:任文智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2345
办公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玛纳斯镇玛纳斯县公安局往南50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玛纳斯县教育局各部门负责人及政务服务咨询电话,办公室负责人:李发聪,联系电话:6661546。综合协调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的党务、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议定事项的查办督办、机关文秘、信访、档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