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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主管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工作,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秩序,并加强监督管理;编制本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本县运输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三)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专用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桥梁的审批;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的审批;负责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四)指导本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组织领导本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市场、车辆技术检测、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机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组织和监督城乡客运燃油消耗申报及油价补贴专项资金的发放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并上报编制的农村公路养护建设计划,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培训养护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指导监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依法制定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八)指导本县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以及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公路交通治安保卫工作。
(九)负责并指导本县交通行业财务、审计、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交通行业价格、税收及有关方面的经济政策。
(十)指导本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利用外资工作。
(十一)指导本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县交通战备工作和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玛纳斯县碧玉大道284号财政局综合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0994-6661199
负责人:田玉刚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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