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设,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重点领域的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 负费国家、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奖的组织推荐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990-6609105
办公地址: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西100米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