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施市委、市政府旅游兴市战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文化、体育、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落实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化体育设施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监管市级重点文化设施、重大工程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六)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八)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扶贫;指导全市打造“丝路明珠吐鲁番”独特品牌和旅游产品、演艺项目开发,积极打造吐鲁番新疆旅游集散地,构建全疆重要旅游目的地。
(九)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进全民健身;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各族群众体育发展,挖掘、整理、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
(十)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自治区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管理全市性重大体育活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十一)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二)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县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违法违规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吐鲁番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文物局。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二)规划产业科。(三)文化艺术科。(四)资源开发科。(五)体育运动科。(六)宣传推广科。(七)市场管理科。
咨询电话:0995-852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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