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优化政务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区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有关行政审批的管理规则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负责对进驻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和考核。
(四)受理和核实违反政务服务相关规定的投诉举报。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统计、整理和分析工作。
(六)指导监督乡镇(片区)政务服务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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