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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简介
一、单位简介
高新区(新市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93年6月,2019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工作的安排,更名为高新区(新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现在编人员5人,其中副县级2人;正科级1人;科员2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我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民族、宗教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监督实施和完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五)参与拟订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组织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权限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六)研究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发展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业,开展民族体育活动;负责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中考、高考政策照顾考生所填报民族成份与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相一致的审核。
(八)承担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合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和睦和谐;加强创新清真寺和宗教活动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检查、指导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管委会的工作;负责权限内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的审批。
(九)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指导乡镇、片区管委会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协助乡镇、片区管委会处理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宗教界依法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负责朝觐的管理工作。
(十二)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A座1719室
联系电话:3824976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组书记张健:主持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保密、党史地方志、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党组副书记依布拉英·阿尔甫、党组成员龚涛滔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组工作。
党组副书记、局长依布拉英·阿尔甫:主持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信访、档案、财务、应急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安全保卫、政务公开、考勤等工作。负责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改翻建工作;负责依法整治“三非”和去极端化工作;负责有组织朝觐工作和制止零散朝觐工作;负责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和“清真概念泛化”清查整治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负责联系宗教界人士;负责联系区伊斯兰教协会,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负责指导驻村管寺管委会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龚涛滔:协助书记抓好党组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党史地方志、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行政工作,分管档案、应急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局长联系区伊斯兰教协会,协助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协助指导驻村管寺管委会工作。
咨询电话:0991-3196578 ,0991-3678635 投诉电话 0991-6686826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10:00-18:00 节假日 10: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