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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有关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沙区有关实施教育法规和管理条例的办法,并监督全区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二)统筹制定全区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确立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步骤;指导协调各部门对全区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
(三)管理全区九年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
(四)代表沙区人民政府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区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组织开展对全区各校教育督政、督校工作。
(五)负责区属学校、幼儿园、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青妇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沙区组织部做好科级干部的推荐、考察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参与对沙区教育经费预算的管理,与相关部门制定教育拨款计划,归口管理上级部门对我区各项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与管理。定期检查区属学校、幼儿园的账务及收费工作,做到监督与管理。
(七)做好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编制管理、职称评定、人员档案管理、年度考核、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及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八)负责学校行政干部培训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和推动岗位培训工作的开展。
(九)做好学校的德育,教育教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少年军、警校的训练工作。
(十)依据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的要求,制定沙区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及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报表统计工作,监督并管理招生考务工作。
(十一)协调、审查、上报区属各类学校的建立、撤消、调整、更名工作。
(十二)组织检查督促课程方案、教学大纲的实施,负责成人扫盲和九年义务教育“两基”验收督查工作的全面实施。负责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规划的制定和教育、教学、科研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学、教师和学生用书的推荐和使用指导工作。
(十三)负责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教育。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规划和规章制度。
(十四)对区属学校的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学校固定资产、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与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监督和审计。督促区属学校幼儿园做好预、决算公开及调整工作,绩效目标及考核工作,以及内控制度、财务供养等工作。各类财务年报工作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十五)负责规划、指导、管理全区各校的教学设备及勤工俭学工作,制定校办产业管理办法。
(十六)在沙区区委政府的管理下,与相关部门建立学生的劳动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基地。
(十七)负责区属各校的房产管理及教学楼、家属楼、校园的基建维修工作。
(十八)负责完成沙区区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沙依巴克教育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机关的党政日常工作。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3、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及行政各类文件、报告。
4、负责各类公文签收、拟办、传阅、督查、落实、催办等工作。5、负责机关公文的划密、公文保密工作和公文交换工作。
6、负责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议和起草工作。
7、负责本局文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8、负责党务、政务工作的催办事宜。
9、负责机关内各科室间的协调工作。
10、负责办理本系统以及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11、承办机关的报刊征订收发以及文件的交换和投递工作。
12、负责安排教育信息、简报的编辑、上报工作。
13、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管理。
14、管理本局的印鉴、介绍信、各类资料以及机关的电话和传真。
15、负责本机关文印设备的保养与简单修理。
16、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
17、负责接待及有关活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18、教育系统党组、教育局,区委、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事宜。
1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完成与房屋有关的各项工作(集资建房、住房补贴,教学楼房产、学校土地,住宅楼管理与维修等)。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教育工会日常财务核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建议;监督教育经费及资产的管理、使用;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管理本级教育经费;教育局及督导室预决算公开及调整工作、绩效目标及考核工作、内控报告、财政供养、权责发生制报表、个税、社保、公积金、各类教育年报工作,各项经费审计;及时落实做好各项补助经费、工程款等专项经费的支出;做好区属学校、幼儿园账务处理及收费工作,做到监督与管理。
基础教育办公室职责
综合管理基础教育工作;拟定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及教育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和规范化办学;拟定全区中小学招生计划,指导招生、录取工作;督促学校开展体育、艺术、卫生、科技工作;指导中小学教材征订和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青少年科普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及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报表统计工作;监督并管理招生考务工作;负责小学毕业证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中小学的设置、撤消、调整、更名;指导、管理全日制民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工作。
综治办职责
一、协助分管领导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和稳定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有关部门对本系统的考核检查工作;负责起草全区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重要会议报告。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反馈全区学校安全整体工作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二、负责制订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制定落实工作措施。
三、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督导学校对各类在岗人员岗位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评价。
五、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制度,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材料报送工作;及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协调各职能科室做好其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督导学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安全事故。
七、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做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理和应急演练工作。
八、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打架、斗殴、磕伤、碰伤、冻伤、烫伤、电伤等伤害学生的事件发生,防止校外、校内暴力事件发生。制定运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九、完成与工作职能相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具体分项工作:
一、安全生产
(一)消防安全
1.“119” 消防宣传日收、发各类材料
2.每学期开学前、放假前联合下发消防宣传的文件
3.区消防大队安排的相关消防工作检查、自查并报相关资料
(二)食品安全
1.食堂相关工作
2.与区食药监局等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
(三)交通安全
1.“12·2”交通安全教育日
2.各校交通设施的统计、上报
(四)应急管理
1.突发事件、食物中毒、消防、紧急疏散、传染病等各类应急预案的撰写修改
2.各单位全年开展应急演练计划表
3.学校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方案、小结、图片)
(五)校园安全防范各项措施,“三防”工作落实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六)每月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1.春秋季新学期开学期间
2.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3. “5·12”国家防灾减灾日
4.安全生产月
5.寒暑假假前
6.各种敏感节点、节假日下发各类文件、检查安排、检查小结等相关材料的撰写安排
(七)联合各职能局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及“打非治维“工作安排、分工、总结等
(八)完成领导、各职能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二、综合治理(含维稳)
(一)禁毒工作。
1.“6.26”禁毒日相关工作
2.禁毒宣传、参观及迎检工作
(二)综合治理月相关工作的完成
三、其它
1.每月统计并向区财政局上报学校维稳护校队考勤
2.每月向区公安分局上报“危化品”小结
3.每月向区公安分局上报“护校安园”小结
4.每月向市教育局保卫处上报“今冬明春火灾”小结
5.每月向市教育局保卫处上报“交通宣传”小结
6.每月向劳务派遣公司统计并上报公益性岗位考勤
7.登录安全生产网络系统,完成区安监局的布置的任务
8.突发信息的报送工作
9.周小结、周计划的汇总报送工作
10.维稳、安全等汇报材料的撰写
人事办公室职责
一、人事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认真做好人事调配工作,掌握教职工变动情况及师资队伍状况,掌握学校对教师需求,及时做好了人事统计工作和计划编报工作。
2、办理了人事调动手续工作,办理调入手续并为调出人员、解聘人员办理了调出手续。
3、加强档案管理,使各校的材料及时入档并进行档案整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事档案,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4、认真做好全区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同时做好了新录人员的初聘工作。
5、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各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资格。
6、认真做好临时代课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办理新聘用临时代课教师和临时代课教师劳动合同的签定和解聘工作。
7、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组织区属各校在职教职工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和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工作。
8、认真做好了各中小学教师的退休工作。及时办理了教职工的退休手续及病退手续。
9、做好公开招聘教师的计划上报,面试,资格审查等招聘教师工作。
10、认真做好了区属学校教职工的请销假的登记工作。
11、做好了人事信访接待工作。
12、做好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年度考核工作。
13、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资工作职责:
1、负责区属各单位教龄、薪级增资、职称变动、岗位变动、转正定级、调动人员等工资变动的审核、审批工作。
2、负责区属各单位人员调进、调出、内部调动人员的工资介绍信的开取工作。
3、负责区属各单位工资年报的组织、申报工作。
4、负责区属学校绩效工资核算工作,做好区属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指导工作。
5、负责区属各单位对病逝人员申请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补助的申报工作。
6、负责区属各单位退休人员档案保管、整理工作。
7、负责企业学校移交及退休教师的接收工作。
8、负责有关工资问题的信访答复、解答工作。
9、指导、培训区属单位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的了解,帮助业务人员掌握相关工资政策,提高业务水平。
10、完成上级人事部门安排的有关临时性工作。
沙区教育局幼教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幼儿教育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幼各级各类儿园规范管理。
二、承担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指导和管理;制定相关标准,对幼儿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发展意见。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四、培养和培训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教职工,组织各种业务培训活动。
五、全面做好幼儿园的审批、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核准、幼儿园的注销、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幼儿园董事会及相关组成人员的备案、幼儿园聘任园长的核准、幼儿园保教工作管理。
六、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沙区教育局德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德育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
二、检查、督促学校对《中小学德育指南》以及《中小学生守则》的执行情况。
三、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抓好中小学德育工作。抓好学生的养成教育、诚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抓好家长学校;抓好德育达标校(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申报、创建工作。
四、组织开展德育队伍培训(班主任、心理健康)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与德育相关的社会实践研学活动
六、开展校内外德育理论研究。
七、协调构建全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校外辅导员、国防教育、军训等,指导中小学校做好校外教育工作。
团队:
1、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领导下,负责主持教育系统团委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团教育活动。
2、制定团的工作计划,积极慎重地做好新团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3、加强班级团支部建设,抓好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4、组织、督促团支部开展组织活动。
5、配合德育处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做好重大活动的准备、组织工作。
6、负责做好团建智慧系统、收交团费、团的文件管理和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委托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基础建设办公室科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认真执行基建程序,认真贯彻教育系统关于基本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
2、办理各项工程报建审批手续。
3、按照要求编制、报送各种基建报表。组织撰写基建工作日报、周报。
4、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5、施工过程中,按部位、按进度审核拨付工程款,促办资金及时到位,监督施工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工程的连续性。
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要求建筑材料在指定范围内码放整齐,文明施工,减少噪声和污染,不扰民。
7、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完成过程审计及决算审计工作。
8、执行竣工验收制度,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保修工作。
9、负责收集、整理、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10、坚持廉政建设,创廉政工程。加强政治学习及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定期向领导报告工程建设及工程投资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沙区教育信息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教育信息化规划和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并研究、拟定相关技术方案;负责教育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教育信息的收集与发布,提供相关信息服务;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管理、检查机评估,协助做好学校设备、仪器的购置、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小学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平台的建设及中小学远程直播课堂的技术支持等。
咨询电话:0991-8720965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与克拉玛依西街入口交叉口东南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10:00-18:00 节假日 10: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