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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批复》(京编办事【2011】92号)和区编办《关于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通知》(石编办【2012】5号),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简称房屋征收中心),为区政府直属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区房屋征收中心根据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简称区房屋征收办)的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具体负责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三)协助区房屋征收办编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征求意见工作。
(四)具体负责就征收补偿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并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五)负责补偿资金的发放、管理和安置房源使用情况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被征收房屋拆除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协助区房屋征收办做好征收补偿决定及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测绘、房屋拆除、法律服务、评估等专业性服务机构的选定、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九)具体负责房屋征收现场管理工作。
(十)协助区房屋征收办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一)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及移交工作。
(十二)承担本区房屋征收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中心政务服务网址及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广宁房屋征收项目现场(广宁路10号,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电话:6881969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30,电子邮箱:sjsfwzs@sina.cn,网址: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