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机构改革方案和《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09〕38号),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统计局(简称区统计局)。区统计局是负责本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强化对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和为区域内社会单位提供统计服务的职责。
(二)加强对本区各统计所工作的管理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统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区域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管理和初步核算区域生产总值,收集、整理、汇编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预警、预测,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拟订区域重大市情、区情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金融、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基本统计数据。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等基本统计数据。
(六)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北京市统计局和相关部门布置的区域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的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区域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统计局、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备案本区各单位统计调查项目,负责指导区域各单位的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负责全区各项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对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组建机构的统计登记、变更登记。
(八)拟订全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九)负责本区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统计从业资格初审和相关证书的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10-55535000 传 真:010-55535041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邮政编码:101118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30
北京市石景山区统计局政务服务网址及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7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网址: www.bjsjs.gov.cn ,办公电话:88920357,传真:8892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