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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宣传、政务公开、信访、应急管理等工作;按权限负责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法规科: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
(三)企业注册监管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外国(地区)企业来华经营登记注册相关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信用分类管理等工作;指导查处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四)市场规范管理科:承担规范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相关工作;指导查处合同欺诈、商标侵权假冒、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五)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及相关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检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承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准和发放工作。
(六)经济检查科:组织实施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直销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人员及其活动;查处辖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