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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定”规定,珠海市水务局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水务发展政策,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江河湖库涌渠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务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供水、节水、城镇排水、污水污泥处理与回用、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水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和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统筹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工作。
三、拟订全市用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澳供水、城乡供水和城镇排水工作。负责供排水和污水污泥处理等行业管理,拟订供排水与污水污泥处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监管。
四、统筹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节水先进技术,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权限的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审核工作,提出市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开展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城市防洪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江河湖库涌渠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承担江河湖库涌渠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统筹水文工作。承担江河湖库涌渠和地下水监测,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保护和超采区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统筹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开展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拟订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重要江河湖库涌渠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和仲裁跨区水事纠纷。
十四、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工程安全运行,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五、开展水务科技和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务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务: 珠海市水务局局长
籍贯: 正处级
电话:数据未录入
咨询电话:0756-2538500,2538888
办公地址:珠海市梅华西路与迎宾北路交汇处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20-3835610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20-38356230/020-3835653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一楼政务服务大厅1-4号窗口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珠海市水务局基本信息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建设管理科、供水水保科、排水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及执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