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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市(不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金融企业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上述金融企业原地税业务自2018年9月1日起由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征收管理);负责南海东部海域从事为勘探、开发石油(天然气)提供服务的承包商以及设在深圳的中、外石油公司或机构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
咨询电话:0755-12366;0755-83878982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税务综合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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